最近,民生银行公布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市场上掀起不小的波澜。3月29日晚,民生银行发布2017年年度报告并公布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该预案一经公布,即受到舆论方面的质疑与炮轰。比如,有媒体发文称“民生银行为什么这样无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舆论质疑民生银行“管理混乱”,给投资者送股反让股东贴钱。为此,有投资者独自或联名向民生银行管理层写信,要求修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4月11日,民生银行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经此修改,由民生银行利润分配预案引发的风波基本上可以平息了。
比较修改前后的两个利润分配预案,每股现金分红增加了0.06元(含税),但仍然属于“一毛不拔”的范畴,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对此应该不会过于在意。而送股或转增股的比例其实不变,都是2股,无非是将之前的“送股”改为了“转增股”。而经此一改,投资者就心平气和多了。那么,这其中的奥妙何在?
奥妙就在红利税的征收上。根据现行的红利税征收办法,投资者持有一只股票的时间超过12个月,即免征红利税;持股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满12个月,即征收10%的红利税;持股时间不满1个月的,则征收20%的红利税。由于A股市场的高换手率,所以不少投资者的持股时间是在1个月之内的,这也意味着这样的投资者要参与民生银行利润分配的话,就要缴纳20%的红利税。
而且就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来说,现金分红需要征收红利税,送股也属于利润分配范围,也需要征收红利税,但转增股属于公积金列支的范围,不征收红利税。而就送股的征税来说,是按股票的面值征收红利税的。民生银行修改前的送股方案为10股送2股,那就要按2元来征税,再加上10股派现0.30元。如此一来,投资者计税的基数就是每股0.23元。如果征收20%的红利税,也即每股需要纳税0.046元,如此一来,民生银行给予投资者每股0.03元的分红还不够抵扣的,投资者每股需要倒贴钱来缴纳红利税,这也就是民生银行原利润分配预案不合理的原因。
而从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来看,只有现金分红部分属于红利税征收范围,而10股转增2股是不属于红利税征收范围的,这样就不存在投资者为了参与利润分配要倒贴钱的事情了。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方案较之于修改前的利润分配预案要合理得多,这其实也是投资者写信给民生银行管理层所要建议的。就民生银行来说,能够听取市场的呼声,听取投资者的建议,这个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民生银行的利润分配预案在市场上掀起波澜之后,最终还是理顺了。但民生银行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修改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是需要正视甚至是需要予以解决的。
首先是投资者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民生银行修改前的利润分配预案明显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投资者不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一旦该预案变成了实施方案,投资者的利益就会受到真实的损害。但正因为有部分投资者站出来了,并因此引起了舆论方面的重要,这样公司方面自然也会重视起来,进而使得原来的利润分配预案得以修改。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要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点很重要。在我国目前还没有集体诉讼的情况下,投资者如果不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你的权益就很难受到保护。
其次是红利税征收不合理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民生银行通过修改利润分配预案规避了部分红利税征收的不合理问题,解决了投资者需要倒贴钱来参与利润分配的问题。但就现金分红这一块来说,红利税征收的不合理问题仍然还是存在的。按之前的现金分红方案,民生银行每股分红0.03元,假如投资者按20%纳税,则投资者每股要缴纳红利税0.006元;修改为每股分红0.09元后,则投资者每股要缴纳红利税0.018元。缴纳的红利税其实也就是投资者的损失金额。如此一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越多,承担的损失金额就亏大。投资者因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而承担损失,这就是红利税征收最不合理之处,是对价值投资理念的严重扭曲。因此,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有必要取消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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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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