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8日)下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在京举行《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下称《公约》)签署仪式。
在签署仪式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对应的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相关业务也在迅速发展,但一些不当债务催收的行为,导致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给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不利影响。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债务催收问题非常重视。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表示,《公约》的发布填补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制度空白,是及时且必要的,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有力支撑,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那么《公约》有哪些亮点呢,网贷舆情对此做了盘点:
首次对催收作出了定义,催收前需清晰是否达到催收的前提条件。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是指通过互联网借贷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现债务逾期或违约时,为引导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所开展的催告提醒服务。
催收原则,按章办事,摒弃催收无法无天、只要回款的野蛮做法。除了定义之外,《公约》还强调了催收原则,需要遵纪守法、规范审慎、保护隐私、严格自律,像暴利催收、电话“呼死你”、上门静坐、强制非法侵占欠款人财产、限制人身自由、网上公开私人信息等催收乱象有望整顿禁止。
催收管理制度化,明确责任,再也不要说是临时工了,以后这锅专业的人背起来。机构内部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催收制度、专业人员、不得泄露债务人隐私信息、催收外包的机构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总之要做到催收专业规范,外包亦不可推卸责任。
催收行为规范化,别再用黑社会大哥的那一套方法了。小编总结了催收“十三不得”
不得骚扰无关人员
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胁迫
不得频繁致电骚扰
不得向其他人透露负债信息
不得以催收名义非法收取额外费用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不得穿着误导性服装(扮黑社会不行哦)
不得殴打、伤害债务人
不得限制自由
不得非法侵入住宅、搜查
不得掠夺抢掠破坏债务人财务
不得诱导或逼迫债务人拆西墙补东墙(原文不是这样,意思一致啦)
不得冒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等名义(扮什么都不行)
除了“十三不得”,还有“四应”
应亮明身份及相应资料
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应全程录音或录像
应主动报警若有冲突
做到以上“十三不得”、“四应”就是规范催收了,相信能做到这些,也不会存在催收乱象,也不会有催收致使惨案的现象了
机构催收不当责任。强调因为不当催收导致债务人及相关当时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从业机构需要承担责任。因暴力催收造成各类惨案的案例屡屡爆出,此后,机构在选择催收手段和方式时需要更加谨慎合规,否则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对机构的约束力
红线以外部分不得催收。各类高息、高额费用屡禁不止,此次《公约》中规定利息、违约金、各种费用成本超过国家规定的,不得催收。一方面从源头上禁止高息等无厘头式收费,另一方面事后也禁止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机构进行不规范放贷难以为继,或许能够平息高利贷等乱象。
失信者联合惩戒。《公约》不仅强调机构的责任,也对失信者作出惩戒,各机构将共享逾期、违约、催收信息,建立失信人信息公开、联合惩戒制度,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加借贷人违约代价。
不当催收,可举报。债务人在遭遇不当催收时可通过互金协会建设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电话、邮件进行举报。
《公约》发布后,蚂蚁金服、宜人贷、京东金融、有利网、新网银行、网信普惠、拉卡拉、凡普金科、捷信、人人贷10家业内代表企业签署了公约。代表企业表示,将严格遵守《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有关要求,倡议行业相关从业机构共同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拒绝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行为发生,为整个行业正本清源、规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该公约可以说是对无辜债务人很好的保护,当然对于失信人来说,免遭暴力催收威胁不等于P2P网贷欠款不还者可以高枕无忧,可以更肆无忌惮,因为中国互金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在发挥作用,记录失信者的恶意欺诈借款和拖欠行为,失信者面临法律和政策层面的全面监管和处置。
不想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那些P2P欠债不还者还是按约行事,避免违约行为成为终身信用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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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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