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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俊慧 校对/陈莉
“直播答题,能成为一个风口吗?”
有人说,“有奖直播答题”开创了“知识问答”服务的全新商业模式,也有人说,“有奖直播答题”有望扭转视频直播类APP的低俗、恶俗、媚俗等“三俗”倾向,扩大视频直播APP受众范围。
截止目前,不足三周,同类节目已有近十个,从“冲顶大会”到“芝士超人”,从“百万英雄”到“百万赢家”,入场平台玩家也已近十家,包括西瓜、花椒、映客等,各平台撒币总额预计已近亿元,这不仅让尚未入局的众多平台眼红心急,更是让数百万用户欢呼雀跃。
不得不说,“有奖直播答题”的蹿红速度确实惊人,更重要的是,它属于纯粹的互联网模式,具有明显的轻资产特征。
1月15日晚8点,“百万英雄”推出首个广告专场,赞助厂商多达数十家,奖金总额也高达500万,同时观看或参与人数一度超500万。可以说,现在虽不能确认“有奖直播答题”是知识分享、传播的全新形式,但一定可以肯定它是品牌营销推广的全新场景。
冲顶大会起步虽早,但目前来看有可能最早出局
从“有奖直播答题”服务推出的时间来看,国内最早的应该是王思聪投资的“冲顶大会”,上线时间在2017年12月。
而类似“百万赢家”、“芝士超人”或“百万英雄”等同类节目推出较晚,大部分都是2018年1月才启动。
可以说,由于“冲顶大会”推出时间较早,一度占据了先发优势。比如“上线半个月,APP用户装机量超过100万”。
但由于先发的“冲顶大会”未能建立有效行业壁垒,使得当王思聪寻求周鸿祎赞助时,后者直接依托花椒平台推出了类似节目“百万赢家”。
当然,对于用户量较低的APP或视频直播平台来说,“有奖直播答题”是一种成本极其低廉的获客手段或方式。
通过设置所谓百万奖金,吸引很多不使用直播APP的用户下载使用,比如,“冲顶大会”一开始每场的奖金不过10万左右,但是,仅用不到两周时间就实现了超100万APP安装量,较之其他APP下载付费推广合作来说,其单个APP安装成本是极低的。
不过,伴随类似今日头条旗下APP全线参战“有奖直播答题”,使得“有奖直播答题”进入到平台竞争阶段。
简单说,谁的用户基数大,谁将在后续的竞争处于优势,包括商业化等。
因此,如果发布在先的“冲顶大会”没有建立相应的技术、模式或知识产权壁垒,那么,它可能会成功第一个阵亡的平台或APP。
“有奖直播答题”壁垒:不限于商标、版权和专利
作为一种节目形态,“有奖直播答题”可以从商标、标识、版权和专利等多个维度建立壁垒。
以商标或标识保护为例,作为节目名称的“百万赢家”与“百万英雄”是否属于相似或相近的商业标识。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属于依法禁止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简单说,由于节目形态、游戏规则、交互方式等基本相同,那么,发布在后的“百万赢家”或“百万英雄”,因栏目名称相似或相近,可能会对发布在先的栏目构成混淆,进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如果“百万赢家”或“百万英雄”所属的相关平台依法申请了商标,那么, 栏目推出在后的栏目名称也可能会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
而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来看,与“有奖直播答题”类似的电视栏目最早可追溯到英国独立电视台推出的《百万富翁》。
当前,各个平台的“有奖直播答题”在创意上都有借鉴《百万富翁》之嫌,当然,也实现了变革和创新。
因此,如果“有奖直播答题”不构成对《百万富翁》侵权的话,那么,首个作出该节目的平台就对其节目形态、模式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冲顶大会”被认定具有独立著作权的话,那么,它有机会通过申请“禁令”的形式,遏制模式相同或相近的竞争对手。
此外,在技术层面,“有奖直播答题”在视频直播界面的出题、答题、判题等,还可以形成一定的方法或商业模式专利申请。
当然,现在说直播答题不是一个风口,还是一阵风,现在尚难判断。但是,回顾当时微博上的有奖转发活动,此类服务或游戏的服务周期相对较短。
如果不能让答题内容更有趣或更专业,实现用户细分和兴趣点匹配,那么,热闹或刷屏都是短时的。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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