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的婚礼主持小可在虎扑论坛发了一份一对新人的婚前协议书。据说是新娘在领证前拿出的婚前协议,里面的条件相当苛刻,可以说是条条扎心啊!最后逼得小伙在双11当天就会悔婚了!
协议里,新娘方列出“婚后男方从父母方受赠、继承等方式得到的财产都为夫妻共同财产。
且要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等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其中,协议第二大条核心守则中提到,如男方违反三条守则中任意一条,女方有开除婚籍的权利,且离婚后,男方需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净身出户,并且在离婚后赔偿女方120万,一年内付清。
小可说,新郎告诉他,这份协议是新娘学法律专业的闺蜜起草。小两口原定在“双11”当天领证,第二天举办婚宴,并已告知亲朋,光酒席就订了50桌。
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在“双11”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原定11月12日举办的婚宴也被迫取消。
有网友评论:
1、男的及时止损挺聪明的,女的再这么作估计没人敢要了……
2、这条约,李鸿章都不敢签
3、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全部内容都只束缚男方,女方的义务完全没有提及,这以后女方要是想撂挑子走人,男的就傻眼了。所以还是男女平等的好。半边天不能变成翻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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