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撰文称:“部分互联网企业以普惠金融为名,行庞氏骗局之实,线上线下非法集资多发,交易场所乱批滥设,极易诱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11月6日《新京报》)。
周行长的提法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既体现金融监管层对部分互联网企业庞氏骗局的清醒认识,也表明中国金融业监管面临的严峻现实及确保中国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确实有不少互联网金融公司打着“普惠金融”和“金融创新”进行高利放贷,实质上就是庞氏骗局,现金贷就存在如此嫌疑:
一是低利率表象背后的高利贷本质。如果按照年化利率计算,五万元现金贷一年利息达4745万元,年化利率超过10%。根据“业内惯例”,上述利率并不是全部,互联网金融企业随后会要求借款人交纳5%的手续费,实际借款利率更高;如78家较为知名的现金贷平台实际年化利率高达158%,其中最高的年利率可达598%。
二是“普惠金融”表象背后的“次贷”本质。随着现金贷业务的普及化和大量竞争平台的加入,为最大限度的抢占市场,各现金贷公司的贷款最低条件不断刷新,甚至于只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就能轻松贷到款。现金贷事实上已沦落为次级贷款。三是暴利表象背后的“暴力催收”相当严重。由于贷款违约者不断增多,现金贷大都采取涉黑暴力催收方式,表现出不折不扣的“嗜血”本性。
笔者认为,当前现金贷固然存在诸多问题,但确能解决一部分缺乏担保抵押物的借款人的燃眉之急。为此,当前应通过监管手段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规避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一是防止对借贷者的刻意误导。目前,多数现金贷打的低利率招牌有刻意误导消费者之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贷款利率超过36%的红线被认定为高利贷,但未对其他服务费用是否应该收取,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收取,是否应该和利率合计来评判是否超过36%的红线,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进一步明确解释。因此,当前现金贷的根本问题在于贷款合约是否清晰,有没有对消费者进行刻意误导。如果互联网金融公司利用借款人对复杂借款合约的不理解,导致实际利息远超借款人预期,就存在欺诈行为,互联网金融公司应防范这个问题。
二是防止现金贷的“次贷”危机。从已暴露的风险来看,现金贷的借款人多属于无资产或轻资产的年轻一族,而不少互联网金融公司为了追求漂亮的资产负债表而将借款门槛一降再降。这种忽视借款者信用或还款能力的贷款行为,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具有相似性。而一旦出现逾期,互联网金融公司必然出现暴力催收或是通过外包形式将债务打包给催收公司,这些做法都是导致目前暴力催收日益猖獗的主要原因。
三是将现金贷纳入金融大监管。随着监管环境日益趋紧,互联网金融业内比较受关注的大企业,包括信而富、趣店、拍拍贷等,都纷纷踏上了美国上市之路,纷纷向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了招股书。由于目前国内大监管趋势不可避免,在不久的将来,现金贷平台应纳入大监管范围,这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重新洗牌,将部分风控能力较差、资产质量恶化的互联网企业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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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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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莫开伟,金融业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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