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风潮相似,一场“人工智能+”的风暴正在掀起。过去,人们认为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被人工智能取代,但最近两年,形势却急转直下。律师事务所纷纷投资人工智能领域,传统上由初级律师承担的枯燥工作正在逐渐自动化。法律行业可能即将迎来“优步化”,成为被技术颠覆的下一个目标。
二高助力法律智能化
人工智能的加速发展,已经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今年3月,人工智能还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人工智能融入法律实践中,已成为必然趋势。5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提出“2017年底总体建成、2020年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智慧法院建设任务。
9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和信息中心在海南省召开部分法院推进量刑规范化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座谈会,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开发建设量刑智能辅助系统工作。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数据法院”建设的深入推进,将给量刑规范化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
同日,全国检察机关召开智慧检务工作会议,检察长曹建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智慧检务工作要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架构。要抢占人工智能应用制高点,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和“人工智能+司法办案”新模式,推动司法办案向人机结合模式转变,实现全业务智慧办案。
“人工智能+法律”的发展
事实上,正如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人工智能也不是忽然来到我们身边的新鲜之物。1958年Lucien最早提出了法律科学的信息化处理,即建立法律文献或案例自动检索模型和法官裁量模型,但该观点最初并不被大多数的学者所认可,直到1970年Buchanan发表了《关于人工智能和法律推理若干问题的考察》,标志人工智能与法律作为研究分支的诞生。
1987年在美国波士顿的东北大学举办了首届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律会议(ICAIL),并最终促成了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律协会( IAAIL)在1991年的成立,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法律这一跨学科领域的研究和应用。与此同时,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法律信息学,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该领域主要是以人工智能和法律为核心从事法律、社会科学、信息学、智能技术、逻辑和哲学领域等跨学科的研究。1991年Deedma以加拿大案例为基础研究人工智能的专家断案系统;1995年开发的Split-Up用于处理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2005年贝叶斯网络被用于法庭调查中评估火灾事故的证据;2007年Strand将一般用于工程、计算机、医学的贝叶斯方法用于法学的实证分析,以观察规范值与实际值的差异。各国开发了不少专家系统或裁量模型,如HYPO, CATO, IBP,CABARET, GREBE, SCALIR和PROLEXS等系统,有的系统具有连续性和承继性,有的已用于司法实践之中。
英国大法官首席信息技术顾问萨金斯曾说过,人工智能给法律领域带来了两场革命。第一次革命中,机器协助我们起草各种各样的文书,帮助解决各式各样的问题,这一进程从上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第二次革命则与大数据相关,机器可以作出各种各样不同的预测,能够分析数据和文档。在尽职调查和诉讼中,能够帮助我们准备最准确的材料,还能够分析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
中外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
早在2011年,美国的一家科技公司就开发了一款人工智能软件e-discovery为客户提供法律分析服务,它效率极高,用数天时间就分析了150万份卷宗,仅收取了客户10万美元的费用;而在三十多年前的一场几家电视台间的官司中,庞大的律师团队用了数月时间来分析600万份卷宗,客户为此花费了220万美元。
一年前,ROSS律师在美国上线服务。它会首先阅读大量史料,法律条文,之前的判例,然后就能扮演律师助理的角色,专职律师只需像与同事对话那样询问 Ross,它就能迅速给出答案并索引来源。比人工助理知识量更大,反应更快。而且在交互的过程中 Ross 还能不断学习。
在欧洲,科学家们打造出了一台人工智能计算机“法官”。这位“法官”已经能够准确预测欧洲人权法庭大多数的裁定,或许在未来还能对案件作出重要裁定。它能够评估法律证据同时考虑伦理问题,然后决定案件应当如何判决,其背后的算法参考了584个关于折磨、侮辱、公平审判和隐私的案例数据库。科学家表示,人工智能法官对案件预测的准确性达到了79%。
而在国内,人工智能“律师”“法小淘”也登场了。其基于阿里的语音识别和裁判文书网的大数据,通过提取客户咨询的关键字,来分析案由,然后根据客户提供的诉讼法院,来筛选裁判文书网中相应的律师。这一突破的背后是我国裁判文书的公开和数据化。随后,北京蓝鲸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出法里平台,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先技术提供法律服务。2017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推出的实物版机器人“吴小甪”、湖南真泽律所合作研发的“法狗狗”等法律机器人陆续亮相。
不过,总体来说,无论是从研究的广度、深度和乐观程度来看,国内外仍有差距。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永泉认为“无论是合同文本还是案例分析,国内最多做到的只是搜索界面比较友好而已,谈不上人工智能。”
法律界会被人工智能颠覆么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技术进步已导致法律业减少了3.1万个工作岗位(包括法务秘书),而且还有39%的工作岗位在未来20年将面临被机器淘汰的“高风险”。法律行业会成为被技术颠覆的下一个目标么?
诚然,人工智能“律师”可以轻松完成案例检索、法条和文献查找工作,其做出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可能比我们更出色、更高效;人工智能“法官”做出的“司法判决”可能比我们更加遵循逻辑,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它可以回避人情关说,不睬案外压力。
但是人工智能只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基础工作量,却很难真正取代法律人,牛津大学的两位教授(Dr Carl Benedikt Frey和Michael A. Osborne)曾经做过一个非常知名的研究, 研究报告指出,那些需要创新思维、高端技术或者社交沟通技能的职业难以被人工智能取代,其中包括艺术、传媒和司法等。在这一点上,中外的看法似乎难得地一致。“诉讼中,我可以看到AI的进步可能会改进披露和某些文件准备中的搜索过程,”商业律师菲利普·马歇尔称,“但在需要判断的地方——比如书面辩护——我认为人工智能无法发挥太大作用。人对于法庭上可能出现的情况的处理和知识是非常珍贵的。”熟谙仲裁诉讼业务的邓永泉也表示,“以签订合同为例,这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主观性强,变数太多,难以用客观软件反映。”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人工智能还不能够做到抛开人类来提供法律服务,更多的是会协助人们完成一部分辅助工作。正如人工智能本身的发展一样,它对法律的变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变革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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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法白话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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