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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俊慧
从求职少年李文星,到程序员老板苏享荣,他们人生的终点都以“意外死亡”而告终。
而在他们遭遇各自人生拐点的关键环节中,网络信息中介平台都有牵涉其中,前者通过职业中介BOSS直聘陷入传销组织,后者则通过婚恋中介世纪佳缘迎来一段短暂的婚姻。
从目前已经披露的一些信息来看,在经由中介环节时,不论是李文星,还是苏享荣,都是因为虚假信息,可能让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或选择,进而迎来了决定人生命运的关键拐点。
那么, 这些令人痛惜的事件背后,从BOSS直聘到世纪佳缘,这些信息中介或服务中介平台到底负有哪些义务?对于用户遭遇的各类意外,又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平台注意义务:有许可准入门槛领域的高于无准入门槛的领域
以BOSS直聘和世纪佳缘为例,前者属于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服务领域,后者则属于婚姻中介服务领域,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有着明确的准入门槛。
按照《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与此同时,按照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属于被保留的应予审批项目,并设定了行政许可。
因此,包括类似BOSS直聘、前程无忧、中华英才、猎聘网等在内的各类招聘网站,都需要取得相应许可才能开展相应职业中介业务。
比如BOSS直聘网站的经营主体北京华品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就持有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资质(RC1608641)。
反观世纪佳缘,就其所处的婚姻中介服务领域,虽然在2000年前后,各地对开办或从事婚姻中介服务也施行许可审批机制。
比如,200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规章《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曾规定,“需设立婚姻介绍机构的,应当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婚姻介绍机构服务许可证》”。但是,自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以后,相应的准入门槛因为欠缺法律、法规依据已经相继取消。
简单说,当前从事婚姻中介服务已经不需要前置审批,没有了准入门槛,属于开放性服务领域。
因此,从平台经营或注意义务来说,在类似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用户发布信息真实性核验等方面,作为有前置准入门槛的BOSS直聘网站,其应担负的注意义务要高于没有前置准入门槛的世纪佳缘。
平台法定义务:信息发布需实名核验,职介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按照《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不论是BOSS直聘等求职招聘网站,还是世纪佳缘等婚恋交友网站,在服务过程中,都给用户提供类似“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因此,这些网站都应履行基本法定义务,确保注册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已经过核验。
与此同时,按照《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属于职业中介机构禁止实施的行为。
简单说,BOSS直聘网站要对其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性负责,要对其平台发布招聘信息的主体真实性负责。因此,在李文星事件中,BOSS直聘网站一度允许不核验招聘信息发布主体的真实性、允许未取得或未上传营业执照的主体发布招聘信息,本身涉嫌违法。
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可对BOSS直聘网站予以行政处罚。
反观世纪佳缘,就其所处的婚恋交友服务领域,暂无全国性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各地也有相应的行政规章。比如,按照《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征婚当事人到婚姻介绍机构或者媒体登记征婚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职业、学历等证明;征婚当事人有婚姻史的,还应当提供离婚或者丧偶证明。”、“婚姻介绍机构或者媒体对征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婚姻介绍机构或者媒体发现征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的,应当拒绝接受和发布征婚信息。
简单说,对于世纪佳缘来说,按照各地的法规、规章规定,作为婚介机构,其对于用户提供的各类证明,有核实真伪义务,对于有用户投诉平台上有提供虚假证明的用户,比如婚史证明等,其应在核实后,拒绝此类用户在平台上发布征婚交友信息。
可以看到,不论是求之少年李文星,抑或是程序员老板苏享荣,在其经由中介机构,迎来工作、生活转折点时,如果相应的平台能够履行法定义务,对平台上的各类信息验证真伪,那么,他们的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些信息的真实性核验存在难度,这就需要平台通过合同或约定的方式,建立对发布虚假信息用户的违约责任追究,避免中介服务平台沦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与此同时,对无法核验的信息项,信息中介平台可考虑通过弹窗提示或特别标注等方式,不断提醒用户注意和防范,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基于片面信息作出不理性的判断和选择,陷入骗局,进而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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