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关注 “零壹财经” ,读懂新金融。
互联网保险的突破和监管
作者 | 罗胜
来源 | 中国金融杂志
互联网保险的定义
目前各方对互联网保险存在不同的解读。据了解,欧美国家并没有对应的概念。随着“保险科技”等新概念的出现,互联网保险这个概念好像有点儿过时了,大有被取代的趋势。在笔者看来,人们最初谈互联网保险,是把互联网当做一套复合性的技术体系来使用的,也因此,保险科技可以算作是互联网保险这个大概念之下的一个观察维度。到后来,人们开始聊“互联网思维”的时候,是从一种商业模式或者产业形态的角度来谈这个话题。总而言之,互联网保险是一个标识度强、内涵丰富且不断变化的概念。细究起来,笔者认为这个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来理解。
一是经由互联网门户渠道销售保险。这个维度非常直观,保费上容易量化统计,因此成为早期的主流定义,官方的统计指标就是基于这个来设计的。但显然,这个维度的缺陷也很大。一方面,它无法反映整个保险运营体系对互联网技术的吸纳程度,而这一点更为重要和实质;另一方面,这个定义过于狭窄,形成很多统计上的尴尬,在保险销售端因采用互联网技术变得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往往出现统计结果上的偏差。比如,大家明明感觉行业的互联网化程度在加深,但统计指标却经常指向相反的方向。
二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对保险经营管理进行改造。近些年来,全行业一直积极引进和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对保险公司运营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和作业方式进行持续改造和升级。不同的公司,不同的环节,改造的程度不同。这个维度更接近于所谓“保险科技”的内涵,是一个不限于销售端而是整体观察的维度。这个维度的问题是不便于量化,没法形成一个直观的统计方式。业界曾尝试建立一套相对客观的观察指标,如互联网“转化率”“替代率”之类的,但目前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成果。
三是基于互联网带来的商业模式的改变。有时候大家说互联网保险,更希望听到的是玩法的不同、模式的改变。比如,低至几毛钱甚至几分钱一张的保单,就是对传统“大而整”的产品模式的改变;微信营销、第三方平台、比价网站的出现,就是对传统销售模式的改变;车险分、线上定损等就是对运营作业模式的改变;等等。这个维度脱离了技术思维,现实中大家也都能明显地观察到,但定义上却更难把握。近些年来,这类经营模式上的小变化不断涌现,逐步积累,正一点一点地改变整个行业。
互联网对传统保险的改造
产品方面
互联网保险诞生以来,大家印象最深的产品创新,主要来自于与网销和旅行相关的几款场景化产品,如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等。这些产品非常细碎,在传统经营条件和成本约束下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当然也是一种创新,但只是小创新,不足以说明互联网对保险产品模式的改造, 真正的改造应该来自于保险的主战场,产险领域当然是车险,人身险领域应该是寿险和健康险。
车险的“远忧”来自于无人驾驶,虽然我们可以安慰自己说,到时候保险的重点会转向保险系统安全和产品责任,但毕竟风险总量减少,市场容量自然大幅下降,承载不了目前这么多的供给。车险改造的“近虑”来自于车联网,这两年大家都很有积极性,很遗憾目前还没有说服力和推广性都很强的产品研发出来。
笔者个人认为,互联网保险未来对寿险产品的改造,可能是被大家严重低估的一个部分。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互联网商业的主张是什么?大家都公认,互联网奉行极简主义,产品越简单越容易被互联网化。笔者一直持这样一种观点, 在商业世界中,信息不对称越严重的领域,越会被互联网改造, 改造的幅度也会越大。所有复杂的产品,都有被互联网解构、简化、重组的可能,通过人为复杂化而建立起来的市场保护壁垒,一定会被打破,更可能被颠覆,这方面的精彩故事很多,这也是互联网商业被追捧被推崇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寿险产品一定是复杂的吗?从精算的角度讲,寿险产品无非遵循风险定价和收益定价两个原则。如果按照风险定价含量排序,含量最高的也就是100%风险定价、0%收益定价的所谓“消费型”产品,没有现金价值,保费不会返还。这类产品对客户而言杠杆率高,保额大但保费少。由于保费统计和资金归集贡献小,过去不太受公司重视,客户也很少接触到,市场份额很低。含量最低的也就是0%风险定价、100%收益定价的,是不包含任何风险保障内容的纯理财产品,这是最近几年保险市场的主角,目前监管部门对这类产品已经表达了明确的政策态度。除此之外的寿险产品,都基于风险定价和收益定价的混合。从这个角度来讲, 寿险产品其实不复杂,可以拆分,可以比价。 道理很简单,但现实的情形却是,正是由于这种混合,再加上我们在收费、账户和赔付方式上的技术性调整及组合变化,寿险产品变得非常复杂。
第三,寿险产品为什么被复杂化了?或者说,为什么寿险产品总是投资加风险保障的混合形态?最初可能是销售成本因素导致的。寿险诞生之初,纯消费型险种由于件均保费低,销售成本无法摊薄,只好被市场放弃。采取投资加风险保障的混合形态,件均保费大幅度提升,销售成本能够覆盖,市场才得以形成。寿险产品复杂化使得营销的重要性加大,为营销员的存在提供了空间。产品复杂化也使得价格隐形化,为营销员的组织化提供了可能。营销员高度组织化以后,组织利益又反过来固化原有的产品形态。换句话说,复杂的产品和庞大的营销员队伍之间,实际上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险产品都是被“卖出去”的。有的公司评估,一件保险产品能够被卖出去,个人营销的作用要占到八成以上。一般来说什么样的产品决定什么样的销售,现实中也可能是,什么样的销售决定什么样的产品。
第四,有没有还原的可能?笔者坚信,为客户创造价值,是任何商业的终极制胜之道。互联网的存在,会一步一步逼迫产品简单化,价格透明化,增强消费者的话语权。在互联网条件下,只有那些简单、透明、直抵客户需求痛点,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而不是沦为渠道利益或者公司暴利附属品的产品,才会有长期的市场空间。坦率说,为什么这些年理财产品能够卖出这么大的量,和这些产品的“简单粗暴”是有关系的。目前有一些公司尝试设计不返还的纯保障寿险或健康险产品,通过网络销售降低销售成本,价格低廉,一度成为市场爆品。过去常有人说,国人不理解风险,更习惯返还型产品,否则风险不发生时会觉得吃亏。事实证明,如果价格公道,真正解决客户保障需求的痛点,保险的道理客户很明白,也是买账的。对于寿险产品的收益定价部分来说,道理很简单,就是要拼投资收益,因为这是客户在这个问题上的核心利益诉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从来都是至关重要的。总之,在客户的推动下,寿险产品保障与投资两种功能的拆分、简化可能会形成一种方向。
渠道方面
销售一直是保险公司最关心的问题,虽然大家似乎都形成了寿险产品不适合网销的思维定式,但从趋势上讲,随着消费习惯的代际更替和产品的改造,网销保险的份额只会越来越大。在这个过程中,笔者认为或早或晚,有两种趋势是大概率的。
其一,第三方平台的做大。随着网购习惯的形成,“货比三家”将成为保险购买的习惯性动作,客户入口自然会汇集到平台上来。如果大家对这点还有怀疑,可以看看酒店业,除了少数资深商务客户,谁还到酒店的客户端去订房?当然,保险业在某些方面不同于酒店业,是一个供给相对集中的行业,品牌、服务和信息的地方性没那么严重,在保险公司想方设法“直达客户”的大背景下,第三方平台的做大是一个长期博弈的过程,也许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
其二,保险营销员队伍的分化和替代。强大的营销员组织体系,增强了渠道的凝聚力和销售的执行力,但同时也加重了销售成本。短期来看,随着行业互联网化程度的加深,一些为减少组织层级、提高底层营销员佣金占比而设计得更加扁平化的网络平台开始出现,原有的营销员组织体系正在逐步迁移。更长远来看,营销员队伍真的是保险销售不可或缺、互联网难以撼动的领域吗?成本过重的营销员模式,一定会逼迫投资人和经营者千方百计寻找替代模式的,互联网、人工智能为他们提供了更多可能。
运营模式方面
如何建立与成本压力和业务需求相适应的技术环境,是保险公司互联网化过程中一个实践上的难题。换句话说,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研发和软硬件投入太大了,小公司很难承受。随着一些科技公司的深度介入,小公司也可能参与进来,这将更彻底地改变行业的形态和布局。
最近,蚂蚁金服推出了“车险分”,据说未来还要推出“健康分”,以及远程智能定损理算等一系列“保险科技”产品,免费向加盟的公司开放使用,举起了为保险业“赋能”的大旗,目前已经聚集了一批保险公司。这就在事实上,形成了以科技为主导的保险平台体系。如果再有腾讯、百度等科技公司加入进来,形成平台之间的竞争,相信故事会更加精彩。事实上,各种为保险公司赋能的大大小小的专业平台,正在不断涌现,这已经成为行业组织生态建设的一道风景。这也就是所谓“S2B2C”(平台到企业)模式。
这些平台对谁形成了竞争?当然是保险市场的大公司。以平安为例,我们来比较一下。首先,在技术力量方面,平安有上万人的IT队伍和巨额的基础设施投入,本身就是一家科技公司,一般保险公司难以企及,只有BAT这样的公司才能与之“抗衡”。其次,在体系营造方面,从其在汽车、医疗等市场的投资布局来看,平安正在自建生态,自建入口,自成体系。而蚂蚁金服本身就是一个入口尽占的生态体系,对中小保险公司有强大的吸附效应。最后,在拓展性方面,考虑到同业竞争,平安的体系是相对封闭的。而如果蚂蚁金服放弃直接开展持牌保险业务,则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平台。这似乎有点类似于操作系统中苹果和安卓,电子商务中的京东和淘宝。
在这种逻辑的演化下,市场可能会出现几种局面。一是大中型公司面临站队的选择。大中型保险公司要想成为保险市场多极化中的一极,必须转型为科技企业,并自成体系,但这条路投入很大,成败难料。如果选择轻装上阵,加入阵营,则也许永远只能成为市场的“配角”,有“野心”的公司往往会心有不甘。当然如果商业模式设计得好,也不排除做大的可能,但不会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二是重新定义小公司。目前的小公司大部分都是小而全的公司,随着各种赋能平台的出现,在专业化的驱动下,保险作业的外包程度会不断加深,这种替代的过程是缓慢发生的,周期性推进,越来越不能回头。在这种前提下,小公司更可能在细分市场中扮演一个类型化的角色。三是国有大公司的角色会更加尴尬。互联网巨头中,为什么没有一家是国有企业?因为这个行业需要特殊的人才激励模式、资本支持模式和决策运营模式,国有公司目前看不太具备这些条件,转变起来很难。
监管的取向和策略
一是监管的适应性。互联网对各行各业的进入,天然带有创新的基因。问题在于保险是强监管的金融行业,严密的监管规则既防住了风险,同时也因为官方的认可,往往会对传统作业模式形成固化和强化。新的东西必须经过严格的识别和筛选才可能会被监管接纳,这必然会增加互联网保险的进入成本。从导向上,笔者主张对互联网保险监管采取相对开放的态度,对于互联网保险作业模式与原有监管规则之间的冲突,不能简单从合规的层面予以否定,更应该从更深层面查找规则的逻辑基础,以风险防范为最终目的,通过规则解释等方式,寻求规则适应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平衡。
二是监管的稳定性。任何互联网保险方面的创新,都意味着人、财、物的大量投入,本身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如果监管规则不稳定,随意变更,则意味着更多一层监管风险。如果风险负担过大,则必然会打击参与者的积极性,抑制市场创新活动,长远来看对保持保险市场活力也是有伤害的。
三是监管的平衡性。互联网保险的出现,必然涉及利益调整问题。任何创新,本质上都是一种革命,传统保险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市场竞争优势,可能因为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的不同,转瞬之间就被轻易化解掉了。如果模式的突破是单纯建立在监管规则被绕过的基础上,则会加剧利益冲突。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需要坚持以下三点:首先,单纯打破监管规则获得的价值,不是真正的价值,也不是真正的创新;其次,应该用进步的眼光看问题,不能仅仅为了维护传统利益,就放弃市场的整体发展和进化;最后,原有监管规则被打破以后,新的规则要及时跟上,对监管来说,守住风险底线是硬道理。
科技公司分食保险蛋糕:区块链、大数据等正渗透保险业全链条
作者 | 胡初晖
来源 | 澎湃新闻
2017年将是保险科技高速发展的一年。
所谓保险科技(InsurTech),是指保险行业各环节运用不同的科技技术,从而提升行业质量效率的一种做法。
近年来,随着大型保险机构和各类互联网公司的“杀入”,包括产品设计、定价、销售、理赔等在内的几乎所有保险链条都正在被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重塑。
更有超过五成的保险业内人士相信,将近两成的收入有可能被保险科技公司摊薄。对此,部分大型险企组建了自己的保险科技队伍。而对于一些中小型险企,专业人士认为不妨从投资为险企带来流量入口的科技型公司做起。
无论科技是“重塑”还是“颠覆”保险,值得警惕的是,部分机构在收集数据的同时其数据流向仍是未知数。业内人士认为,这样既当“运动员”做保险,又当“裁判员”使用数据的行为有待监管进一步规范。
从定价到理赔,保险全链条“沦陷”?
未来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和理赔人员是否都将被机器人替代?这是一个在保险圈讨论越来越广泛的问题。
而目前可见的是,保险链条上几乎所有环节,都能看到新技术渗透的身影。
产品开发端,大数据分析有助于保险公司更好地把握客户需求及风险情况,推进精准的产品设计、定价、核保和营销。
用户信息管理端,区块链能整合多渠道的客户信息,实现客户账户统一管理及数据共享,而区块链其不可篡改等特质能够保证数据的私有性和安全性。
销售端,云计算平台能承载快速增长的海量产品及用户数据,并以低成本快速实现系统及应用平台优化升级;物联网则可以增加用户互动途径,推动新保险产品设计,同时能够持续跟踪监测用户及财产状态,将保险业务范围从承保延展到增值服务。
理赔端,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替代人工完成理赔、用户服务等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不过应用人工智能的企业要有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分析平台,当险企有了大量的数据才能构建相应的模型。
保险公司和科技公司:竞争还是合作?
根据普华永道的数据,将近九成的保险业受访者担心科技会对他们的收入构成威胁。
与此同时,正在“分食”保险蛋糕的科技公司同仁们给险企提供了几点思路。
众安科技CEO陈玮认为,对于大型险企来说,搭建自己的保险科技队伍,乃至于建立保险实验室来追踪行业科技发展趋向是大势所趋。其次,对于一些中小型保险机构来说,在初期创造入口较难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投资一些潜在的保险入口。此外,面临投保人更新迭代的现状,险企应当建立起服务优质、符合新一代消费者价值认同的品牌,从而增强用户黏性。陈玮提出,目前大多保险科技领域的创新仍集中在营销层面,当保险科技发展到后期,将是一场保险价值链专业领域的PK。
海绵保创始人兼CEO许贵生则向科技公司们提供了一条“弯道超车”之路。海绵保一端联合保险公司开发贴近消费者场景的保险产品,将不可保的变为可保;另一端则是将这些消费场景中的核心人物(如驾校教练等)通过红包激励等手段发展为平台的兼业代理人,再通过这批兼业代理人直接接触到特定消费场景的特定投保人。通过这一做法,将过去“被动、低频”的保险产品,变为用户“主动、高频”的需求,从而实现精准投保。许贵生透露,目前非车财产险规模大致在4000亿元左右,行业预计将来市场份额将达到2万亿元,而这当中,未来创新型公司至少要占到四分之一的市场份额,因此推动保险公司互联网化目前仍是一片蓝海。
除了机构瞄准保险科技,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监管科技”也将是保险科技的题中应有之义。监管部门对于行业发展而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新风险,应当加快运用科技手段进行甄别或是差异化监管。在此前“2017陆家嘴论坛”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也表示,要通过管理创新和科技手段来增强保险的竞争力。
保险科技谨防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保险科技领域是否会出现“寡头”?
在一场互联网公司的保险科技发布会上,多家来自传统险企的人士私下交流着这样一个问题:数据给了这家“兼职”做保险的科技公司,我们客户的数据安全有没有保障?
一位保险科技专业人士认为,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科技公司之间的合作,都是为了将创新做得更彻底。而在数据流动的过程中,一端是保险公司提供数据,另一端是科技公司搜集数据,至于数据收集起来还会有谁看到、有谁能够使用,往往是一个灰色地带。“如果说合作主体的信用是有限的,那么技术的信用是无限的。例如现在有机构运用区块链技术,将数据存储到区块链上,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篡改和盗用。”该人士表示。
普华永道中国保险业管理咨询业务主管合伙人黄小戎认为:“目前保险公司对于新的竞争者仍有戒心,担心他们会分薄其收入,此外,监管及企业文化差异,也阻碍了保险公司与一些创新企业的合作。但无论最终的合作形式是与初企业合伙,还是收购他们,或者采取内部创新的方式,保险公司都要需要让科技尽可能地发挥其优势,这个过程正悄然而至。”
互金整治腥风血雨,90%的P2P将被清除出局,哪些P2P平台是高危?哪些P2P高能预警中?爆雷后怎样维权?关注P2P日报,笑看P2P风云,一号览尽网贷江湖。
P2P日报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P2P日报
举报/反馈

零壹财经

3.5万获赞 5.6万粉丝
数字经济决策服务平台
零壹智库信息科技(北京)官方账号,财经领域创作者
关注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