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文化报》报道,今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这个案例,我们曾经在刚刚发生的时候就预见到可能遭受的法律纠纷,共享单车公司很可能面临相关的法律诉讼,但是,这样的诉讼并不应该仅仅是针对其中的一家公司,也不应该用所谓的锁具的类型作为理由。因为,这样的理由,可能具有某种营销上的攻击效果。
事实上,容易破解和不容易破解并非是安全隐患的标准。在任何家庭中,即便用最原始的锁具来锁门,只要小偷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也一样是盗窃,并不会比偷窃了使用智能锁的家庭获刑更严重。
据说,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所谓的智能锁就非常安全。这显然是一厢情愿的事情。世界上从来没有不能被破解的锁具,只有破解难度更高的锁具而已,所以,共享单车公司使用什么样的锁具,并不天然形成安全隐患,从而形成产品瑕疵而担责。
共享单车作为一种营运工具,确实应该承担起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的责任,但这种责任应该以用户合法使用为前提。也就是说,共享单车公司不应该为某些违规违法使用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
比如,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说适用共享单车发生车祸,那应该还是要归责的,应该是要按照责任划定来判定,如果说单车并没有任何瑕疵,刹车,铃铛都是完好的,那共享单车公司应该就不承担责任。
在案例中,2017年1月28日,北京的冯先生在使用ofo时,因车辆刹车失灵,导致面部着地,牙齿当场折断5颗、缺损1颗,唇部、面部受伤严重。冯先生因不满保险赔偿,将ofo运营方诉至法院,被认为是首例共享单车用户索赔案。如果冯先生确实能证明或者通过鉴定机构来证明车辆存在刹车失灵,而且刹车失灵是造成伤害的直接或间接原因,那么,共享单车公司就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孩子使用共享单车是个绕不开的问题,共享单车公司应该采取措施让这些孩子无法使用,尽到足够的识别的义务。
在实际情况中,12岁以下的孩子是很难获得手机号码的,也更没有太大可能拥有支付账户和银行卡。如果父母给孩子开了孩子能开锁的便利甚至帮助完成开锁,并且支付了押金及使用费用,那么,父母的责任就相当大。在上海案件中,从已经公开的信息来看,这部分细节并没有充分给出。
按照ofo的说法,车辆在出厂之前都要经过质检,用户使用过程中也通过我们的系统作损坏报备,公司会派人把车辆清走,由专业师傅维修。同时,公司也会随时提醒用户如果发现车辆状况不好,就不要使用了。此外,ofo也为用户上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如果发生意外会有保险公司理赔。
总之,在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中,用户安全责任问题是个绕不开的话题。著名消费者维权律师邱宝昌曾指出,汽车有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共享单车也可能撞到人,因此仅有人身意外险不够,企业应该丰富险种,增加第三者责任险。
可以预见,所有的共享单车企业都将迎来责任判定这一劫,任何一个小小的判例都可能引来整个行业的洗牌。智能锁不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不仅仅是因为小黄车也已经上智能锁,更是因为,一旦被互联网黑产盯上,智能锁可能比机械锁迎来更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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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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