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官方微博发布“距离全宇宙最强力度充返还有不足24小时”等多篇广告内容,未明示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易到不久前被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行政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金3万元。
据海淀工商局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7月28,易到在微博发布了“您期待的充返100%回来了”等系列广告:主要内容包括:
“喜大普奔史上最大力度100%充返即将再临!
距离全宇宙最强力度充返还有不足24小时!
像易道一样去战斗请抄起手机,准备‘充锋’!
“您期待的充返100%回来了、
离全新生态充返上线还有不足24小时”。
然而易到在发布上述充值返赠活动的广告时未明示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且以上事实以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ICP证复印件、广告页面及询问(调查)笔录等在案佐证。
海淀工商局认为易到此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发布的广告中表明推销的服务附带赠送的,未明示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类型为”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其他限制竞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海淀工商局责令易到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决定罚款30000元。
海淀工商局于2017年3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易到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同时易到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应在15日内到就近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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