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春丽(i律师副主编)
顺丰最近几度站在风口浪尖。和菜鸟的互怼还未完全消停,又有风波起。一家名叫“梦橙橙”的发展微商代理的公司跳出来喊冤指责顺丰自营电商抢走自家客户,事情发酵之后,一向低调的顺丰老总王卫也不得不站出道歉。
这到底怎么回事?
网上资料显示,“梦橙橙”的公司主要发展微商代理,给消费者快递新鲜的无公害水果。之前发货一直选择的物流是德邦和圆通。正值樱桃销售旺季,果品对运输的时效性和保险程度要求较高,于是物流改为自有飞机服务质量很高的顺丰。在业内,顺丰的配送服务是有口皆碑的,且大部分生鲜蔬果类电商的物流快递服务商都会选择顺丰。
蹊跷的就是,接入顺丰之后,“梦橙橙”的业务量急剧下降,仅是6月9日一天,就有80个客户退单,10个代理提出取消代理权,这实在是让人费解。经过一番查探,原来是顺丰快递在其包装外贴上了存在竞争关系且价格更优的“顺丰大当家大连馆”的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后页面跳转到顺丰大当家的同类产品上,价格竟然还便宜将近一半,尽管品种不同价格便有很大差异,但大部分消费者并不了解内情,纷纷投诉代理商,这直接导致“梦橙橙”的营业额下降成原来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于是有了“梦橙橙”的创始人邓健在微博怒发一篇名为《致王卫先生:顺丰偷走了我的客户》的谴责文章。尽管王卫在自己朋友圈向其道歉,大连相关负责人也在顺丰官博做了道歉。但是,据有关媒体采访,顺丰工作人员尚未与邓健联系,而且,关于道歉中提到的定制纸箱,邓健表示非自愿,乃强制。
事实上,电商业务一直是王卫心头的痛。这些年,顺丰一直试图通过通过快递物流的渠道优势打通电商,并在线下开设实体店进行反哺,但都见效甚微。仅从顺丰电商内部获客渠道看,顺丰大当家的行为尚可理解,但如此明目张胆的拦截客户,造成商家巨大损失,难道仅凭两个道歉就可以平息吗?不仅邓健不买账,就连众网友也纷纷谴责顺丰的不正当竞争,喊话“梦橙橙”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很多人说,顺丰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因为其存在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低价倾销行为。当真如此吗?
不得不说,这些行为从法律上来说,其实并不好认定。
关于混淆,是指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顺丰贴二维码明显不在其列;
关于强制性交易,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顺丰算的上行业里的巨头,但是仍然有不容小觑的“四通一达”,其已经形成充分竞争格局,所以不能笼统地单纯说顺丰属于“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关于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虽然顺丰大当家的樱桃价格低于梦橙橙,但是品种不同价格差异大是樱桃的一大特点,来自于顺丰大当家的樱桃是否低于成本价,还有待考察。
显然,顺丰的这些行为至多是擦了“法律”边球,算不上违法。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其真的就丝毫不存在法律问题。
1、涉嫌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
第2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在客户的包装上贴同类商品的广告,导致商家损失惨重,事后只发道歉不予赔偿,这商业道德显然是连法律规定的线都没有达到。
第12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根据邓健叙述,顺丰强制“梦橙橙”购买使用自己的包装盒,这其实都是业内默认的“潜规则”了,尤其在生鲜速配服务里,很多消费者或代理商会要求生鲜电商平台使用顺丰快递,即便没有硬性规定,大多数生鲜电商为求时效,也只能“屈从”顺丰的要求。但毫无疑问的是,此行为涉嫌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2、涉嫌泄露个人信息
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除依法配合司法机关需要外,快递服务组织不应泄露和挪用寄件人、收件人和快件的相关信息,确保快件信息安全;《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将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承担“梦橙橙”物流服务的是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而二维码广告里的商家是深圳市顺丰大当家科技有限公司。尽管两家公司都属于顺丰集团,但是在法律上也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实体。顺丰速运怎能将快递收件人的私自透露给顺丰大当家?如果快递客户信息内部交互了,则涉嫌泄露个人信息。
3、违反行业规定
根据《邮政业标准》: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对顺丰贴广告这类行为并没有明令禁止,但并不代表着法无禁止便可行。《邮政业标准》里明确规定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作为行业里的巨头,如此漠视行业标准,实在说不过去。
尽管有人说“梦橙橙”仿佛并不急于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更像是借势营销。但顺丰作为行业里的巨头,赤裸裸的擦“法律”边球,公然违法上述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显然是极不光彩的。前不久的顺丰菜鸟之争,颇有顺丰反对“独裁”的意味,如今顺丰摇身一变,也成了当初自己反对的“独裁者”,当真有些讽刺。
i律师智库律师观点——
1.顺丰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在快递包装上推顺丰电商二维码是否合法合规?
答:严格来说,用户所支付的寄递费用中,亦包括快递包裹包装物购买对价且用户无须返还,故其所有权已转移至寄递委托方,任何第三方在未获得寄递委托方授权前,除展示快递服务企业必要的商业标识外,没有权利在快递包裹包装物上加贴商业广告标识,否则是对第三方物的权益的侵害,并形成不当得利。
同时,若顺丰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包装上加贴和商家有竞争业务的二维码等链接性广告,实际上易导致消费者发生品牌认同上的混淆,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2.现行的邮政法对快递包装是否存在法律漏洞,快递包装如何加快标准化?
答:目前对于快递业的包装并未出台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材质安全、环境污染、包装标识,甚至是包装广告等等规范,这也是接下来快递标准化要面对并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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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燕谈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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