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最高院今天说真相给彭宇案原判正名,但原判决真的没问题吗?“不敢扶”难道是不良媒体作恶造成的?“不敢扶”的真正“元凶”是谁?
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 ,其他网站使用请注明版权信息
最高院今天在官微道出“彭宇案真相”,认为原审判决没有错,彭宇案之所以有那么大负面影响,是一些不良媒体在作怪。最高院说法律没有问题,也没有法院判过因扶人而让扶人者担责。
彭宇案原一审判决真的没问题吗?杨律师认为,最高院却忽略了判决中的一个问题。
当年我就仔细看过该案的一审判决,一审法官在判决中的其他分析说理,确实有一定道理。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以铁证如山的方式查明事实的,但法官总要做出判决。这一点,法律人都能理解。
但一审法官不该在判决胡乱设定逻辑,该案一审判决的问题在于“如果你是做好事,在对方的家人到达后,应该自行离开,你陪同去医院,显然与情理相悖。”的判理。这个判理,设定了一个前提“这个社会上没好人”、“你做好事做到这种程度,肯定是因为你做了坏事”。
我认为,这个错误的判理才是真正是引发争议和关注的关键,如果大家发现自己做好事,失去了社会常理的支撑,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
客观地说,就彭宇案的一审而言,如果一审判决中去掉这个错误的判理,结合其他证据和说理,认定彭宇承担一定责任,法律上也是说得过去的。或者从保护可能的“好人”的角度出发,在支撑彭宇撞人的证据不是特别充分的情况下,法官选择作出无法认定的结论,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该案的一审法官却把这个不该出现的判理放在判决中,其引发的后果恐怕是他当时无法想象的!我们现在不能因为后来找到彭宇撞人的证据或者彭宇亲自承认撞人,而忽视了一审判决中的这个错误的判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然,现在“不敢扶”的问题也不能单说是彭宇案造成的,后来发生过那么多起有视频为证的“好心扶人反被讹”的事件,但结果呢?讹诈好人的坏人,讹诈不成功却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多是被不疼不痒的批评教育,这种放纵现象助恶抑善,对“不敢扶”现象也是功不可没!
如果没有视频为证,上面这个事件是什么后果?
这说明在立法和执法层面存在问题,我们需要对不诚信行为在立法和执法层面予以真正重视:
对于没被撞反讹人的情况,应按敲诈勒索或其他相关罪名入刑法追责,且对这种利用他人善心犯罪的行为,应严厉打击;
对于撞人后不承认等行为,出于人们对责任的本能逃避,到未必入刑。但是应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档案。对于社会中的各种不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并在一定程度上公开,让不诚信行为影响到不诚信者的工作、生活!
这才是立法和执法机构该做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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